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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金」山论剑
2017-11-23 14:17:56
远寓金山,深隔重洋,迟迟才得拜读<武林>总九十九期中,罗佐云先生的大文——<对俞大猷的《剑经》再探——与鲁泽、程组章先生商榷>一文。十分钦服罗先生爱重真理的精神,与博引旁征的功力。 特别是文前有言:「抛砖引玉地同海内外中国武学诸俊彦,共同商椎」。 文末又道:「厚望<武林>杂志社鼎力组织国内(包括香港、台湾)有关专家学者,就<剑经>问题进行一次学术研讨会」。读后,不觉自忘孤陋,忝附罗、鲁、程三位先生之骥尾,一抒管见,就正高明。
窃以为:俞氏<剑经>,所论乃是棍法。 之所以不叫棍法教本、棍术手册,而叫它<剑经>,则是文学性的称美自多之词,态度是浪漫的,不严肃的。
试看明人的武术著作:如程冲斗的<少林棍法阐宗>,是比较科学性的书名,直陈其事,明白了当。 如戚继光的<纪效新书>,就有点拽文,不免好尚风雅的书生积习。否则,便该叫新编实效水陆军事操典什么的才是。 而诗人吴殳的<手臂录>,畅论兵刃,不及拳脚。 虽然幸尚无人怀疑论辩,然足可见诗人命名,以雅致为务,是不怕咱们常人误会的。
古书古文里头,对武功高强的人,常用一句套语曰:「有手臂」、「擅手臂」、「手臂精熟」、「以手臂称」...... 手臂,代表了武术。 夸某人有手臂,就是此人擅武之意。 并非除他之外,旁人全不长胳膊,像个冬瓜。
不直截了当地使用武术、武功、武艺等词,而以手臂二字代替之,是用实物代功能的一种修辞,是文学美的共同承认:却没有科学上的绝对真理可谈的。
准此,吴氏此书,实可以叫做:<武术笔录>、<兵器扎记>等等一类的名字。 <手臂录>的那个「录」字,便有不求周延、不立体系、不避丛杂等的意思在。诗人兼武术家的写作态度,基本上已自承认了是有欠完备周全的。
是故,俞氏落墨,篇幅不大,内涵集中。 未走科学路线以锡嘉名,宁取文学修饰之美称,便非特例,亦不值得奇怪了。
再请一看这<剑经>的「经」字,自然是作经典,圣经解。 亦即是:圣哲之所遗,不刊之鸿教的意思。 但请勿忘记:经字本与纬字相对称,是纺织术上的名词。只是因为千古惯用其引申义,人们便见惯不惊。 俞氏择用「经」字,以自夸耀,竟然此意人人能会,入耳惬心,全无碍阻。 不似那个「剑」字,便引起讨论的兴趣。
其实,我国文字之成立,每一个方块字均有其本音与本义。 但是,我国文字之使用,却尽多不用本义,而流行其转注、假借之音义的。到了文人(受过教育的人)手上,用起来更加灵活,益发多变,以满足其创作的需要。 字音字义,常有出格离谱,唯美是求;在他们之间约定俗成,而与世俗实有距离在的。 否则,怎么叫做舞文弄墨呢?
剑,当然是两面开锋的短兵。 但、引而申之,剑字便有了许多不同的含意,如:
剑,可以是武术——<史记,项羽本记>:「学书不成,去学剑,又不成。 」<刺客列传>:「(荆轲)与盖聂论剑」。李白<侠客行>:「少年学剑术,匕首插吴鸿。 」
剑,也可以是军队——<五代史>:「景延广谓契丹使者曰:『且晋有横磨大剑十万口,翁要战则来』。 」
剑,可以是刺杀的行为动作——潘岳<马敦诛序>:「手剑父仇」。
剑,更可以是兵器的泛称、总名——<后汉书>:「臧宫、马武之徒,抚鸣剑而抵掌。 」而<汉书,艺文志>中所著录的<剑道>,其书虽亡,一般认为是讲求兵器训练与运用之书,并非专谈剑法。
东邻日本,接受我国文化,将使用兵刃的技法,统称之为「剑道」。 其后,专精刀法,而不改旧称。 今日,经已风行全球,有国际性的组织与世界杯比赛。我们同胞常爱顾而哂之,曰:「明明拿把刀,楞说是『剑道』,连刀剑都分不清楚,不通! 」
其实,这也是日本人尚存古词,如将行省叫做道——「北海道」:将中央机关的部,叫做省——「文部省」,(教育部也)一仍唐风。 我们自己人不去深究本源,徒然大惊小怪的一个现世实例。
信不信由你:剑,竟还可以当作挟持在身侧的动词用呢。 刘熙在<释名>上道:「...... 钦也,以其在身时拱钦在臂内也」。 <礼记,曲礼>:「负剑辟咡诏之」。 注子就说是:「挟之于旁」。 小时候,读大文豪欧阳修写的<泷冈阡表>,文忠公写到把小孩子挟抱身侧时,用了个「剑」字来卖弄渊博,委实吓人一跳--只因不懂中国文字实有转注,假借之例在。
回头再来谈<剑经>;浅见以为:俞氏虽任武将,辞采华瞻,诗文实优为之。 因而,将用棍心得叫做<剑经>,而又将棍叫「长剑」,「荆楚长剑」,就是长「械」。随手挥洒,实有风流自喜之意。 乃是武术家——一种科学家——与文学家的错综调和。 吾辈可以接受此名,爱尚此名。 也正不妨反对此名,讥弹此名。 但、却不要以书名来决定书的内涵;而要实地演练书中技法:既用剑来试,也用棍来练。然后,书名究何所指? 可以不议而定。
当然,武术的技巧,有徒手与兵刃之不同。 兵刃之中,又更有长短、单双、软硬等等之不同。 而其原理原则,却常常相通相共。 予人中外古今,真理唯一之赞叹。
特别是剑之与棍,都是平直结构的单纯古兵,其特异性小,而共同性大。 不似所谓的技兵,如钩、拐、叉、耙之属,因受结构之局限,必依特征而操作;则其个性突显,而群性薄弱。古今论述此类奇门兵刃之作,反而颇不容易引起争端与混同。
底下,坦陈一己的经验;初遇<剑经>之时,当然认为所谈一定是剑术。 发而读之,便滋惶惑...... 再三疑虑而不能解,终于起而实行:呼引同好,一证验之。 个人肤浅的结论,认为所论是棍法,是长兵;而不是短兵,不是剑术。
何况,时代到了明朝,一则真正的剑术罕传,<手臂录>中藏头露尾,只有一长一短两首诗,稍述其术。 另者,剑法早已不预与阵战,如<纪效新书>就哪有篇幅来浪费及之!? 戚氏「三才阵」中用剑吗!? 「鸳鸯阵」中用剑吗!? 应该可以作个大致不差的结论了吧!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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